关于高等教育研究院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1-13 浏览:429
各位导师、2022级研究生:
根据《关于做好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高等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实施细则》要求安排,现将高等教育研究院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开题对象
2022级全体硕士研究生、2022级以前未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。
二、考核小组
由3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开题小组,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。
三、开题时间
2023年12月底,具体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。
四、开题内容
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以答辩形式公开进行,研究生应对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。包括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;课题的研究意义、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;课题研究目标、研究内容、拟解决的关键问题;拟采取的研究方法、技术路线、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;课题的创新性;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;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、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等。
五、提交材料
1.12月15日前,参加开题学生起草开题报告,按照导师意见修改完善定稿后,登陆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(http://yjs.lzu.edu.cn/)申请开题并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,然后联系导师在系统中审核。
2.开题考核前一天,班长收齐开题报告(每人5份)交至801A室。
3.开题报告考核后一周内,学生修改完善开题报告,一周后,学院打印《兰州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》(一式2份),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,学院将考核登记表存档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开题报告不合格者,需根据考核小组评议意见修改后再重新开题,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。如果重新开题仍然不合格,须随下一届研究生一起开题。
附件:1.兰州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
2.学院端(含答辩秘书)、导师端、研究生端必修环节系统操作指南
高等教育研究院
2023年11月13日
学院端含答辩秘书-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必修环节操作手册.docx